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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叶子申)近日,由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的《厦门市村庄规划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出台,旨在有序指导我市编制“多规合一”的好用、管用、实用的村庄规划,加强村庄规划管理,保障村庄规划有效实施。
《指导意见》提出要针对不同村庄类型,因地制宜提出差异化规划引导策略及不同规划内容和深度要求,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要围绕乡村振兴,为鼓励产业发展,激发乡村活力,对村庄规划的调整进行分类,简化调整的流程。村庄规划成果需要分为供管理部门使用的“管理版”和供村民使用的“村民版”,让村民也能看得懂村庄规划。
《指导意见》要求,对村落形成年代久远,拥有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文化遗产,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能较完整体现传统风貌、民族或地域文化特色,并列入传统村落名录的村庄,应开展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并纳入村庄规划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