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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曹聪
1月9日,记者获悉郑州市医疗保障局、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试点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将在郑州试点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首批确定颈椎病、风湿病、中风等39个病种、11家定点医疗机构,患者中医治疗不住院也能享受医保报销。
这11家首批试点医疗机构包括: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郑州市中医院、郑州市大肠肛门病医院、郑州市颈肩腰腿痛医院、郑州市第一按摩医院、中牟县中医院、新密市中医院。
《通知》明确,中医日间病房是指符合住院条件,以中医适宜技术治疗为主,且在非治疗期间不需住院持续观察的患者,经患者和医疗机构双方同意,在当日治疗结束后即可离院的治疗模式。这一模式充分发挥了中医药“简单、方便、绿色、高效”的特色和优势,极大方便了患者看病就医,特别是对一些时间紧、压力大的上班族以及有特殊需要的老年病患。同时,符合中医日间病房疾病标准,均可按照政策使用医保报销,减少了患者的医疗费用。
《通知》规定,中医日间病房医疗费用实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参保人员在试点医院经医师诊察,纳入中医日间病房治疗的,住院期间按一次普通住院进行结算,需办理入、出院手续,其间发生的与本次治疗相关的费用一并纳入结算。中医日间病房入院之前、出院之后发生的检查、检验和门诊治疗费用,不纳入中医日间病房结算管理。
患者接受中医日间病房治疗期间,医疗机构不得收取与中医日间治疗无关的其它费用。患者一个结算周期内,床位费不再收取,护理费按三级护理标准的30%收取;中医、中药类费用应不低于医疗总费用的70%;中药饮片(含中药汤剂、外用中药洗剂、院内制剂、中药配方颗粒)、口服中成药占药品费用的比例不得低于90%。
接受中医日间病房治疗的参保人员,原则上30日内不得因同一诊断再次进行中医日间病房治疗;15日内不得接受其它病种中医日间病房治疗。参保人在中医日间病房治疗期间,确因病情变化需转入普通住院治疗的,中医日间病房诊治费用及转入普通病房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纳入普通住院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