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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原因:祥禾涌原、上海涌耀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
4、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其它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
5、减持数量及比例:祥禾涌原、上海涌耀本次预计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减持股份的数量合计不超过7,516,800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9.79%,减持数量及比例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60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60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采取协议转让交易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5%。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祥禾涌原、上海涌耀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祥禾涌原、上海涌耀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对公司的投资期限已满三十六个月不满四十八个月,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适用创业投资基金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特别规定,即: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六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六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6、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